提起唐朝,许多人脑海中便会浮现出两个名字——杨玉环与武则天。这两位传奇女性,一位因爱情悲壮地死于马嵬坡,成为四大美女之一,另一位则是让“日月同辉”的女皇武曌,她们的传奇人生打破了当时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传统思想,展现出唐朝社会开放与包容的风气,尤其在婚恋观念和嫁娶习俗上,体现了独特的时代气息。
唐朝时期,社会的开放性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婚恋观念。作为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,唐朝不仅有汉族的传统文化,还融合了许多北方鲜卑族的血脉。唐朝的开国皇帝李渊,及其子李世民,都娶了鲜卑族的女性为妻,李渊的父亲也曾娶了鲜卑人孤独信之女。由此可见,唐朝对于外族的接纳不仅体现在文化交流上,还体现在婚姻和人际关系上。辽阔的大草原不仅赋予了他们丰富的物质资源,也培养了他们直率的性格和追求“真爱”的勇气。今天,我们便来浅谈一下唐朝的婚恋观念。
展开剩余81%《开元天宝遗事》记载了一段有趣的故事。宰相李林甫为了给六个心爱的女儿寻找理想的夫婿,特意在自家厅事壁间开了一个小窗,窗外罩上大红薄纱。每天,女儿们就在窗下玩耍,如果有合适的青年才俊经过,她们便会从窗后挑选心仪的男子。人们戏称这个窗户为“选婿窗”。这个故事反映出即便是高门大户,也开始赋予女性在婚姻选择上的主动权,这种“选婿”方式与当时常见的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大相径庭。
唐朝的婚恋制度不仅仅局限于高门显贵,普通百姓也拥有选择伴侣的自由。中唐时期,有一位名叫张镐的年轻名相,他在未成名时在酒家遇到了一位貌美的女子。两人一见如故,酒过三巡后,张镐心生爱慕,便邀请女子共饮。相谈甚欢后,张镐愁思不已,夜不能寐,第二天天刚亮便急忙跑到酒家寻找那位女子。巧合的是,女子依然在酒家。面对张镐的爱意表露,女子毫不犹豫地回应道:“君非常人,愿有所托,能终身,即所愿也。”二人便在短短几句对话中结为夫妻。这段简短的故事展现了唐代人的婚姻观念:恋爱不完全依赖父母安排,也有可能是两情相悦,心心相印,最终“永结同好”。
唐朝的婚姻与律法也有所关联,尤其是《唐律·户婚》中的规定明确表明,虽然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依旧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,但只要男女双方已成年(男子“弱冠”之年,女子“及笄”之年),他们有权决定是否结婚。这一条法律似乎为自由恋爱提供了保障,也显示了唐朝婚姻观念的一定开放性。
然而,唐朝的婚姻法并非完全宽松,它对婚姻关系仍设有一些约束。例如,同宗同姓不可婚配,五服之内禁止结婚,以确保后代的身体健康。而且,唐朝严格遵循“一夫一妻”制,若男子已有妻子,禁止再娶其他女子,违反者将被处罚一年劳役。这些婚姻法规体现出唐朝对女性的某种程度的保护,虽然民风开放,但仍然有一定的社会约束力,避免了过度的自由对婚姻制度的破坏。
在唐朝,女性虽有较大的婚姻自由度,但依然受到一些传统观念的束缚。即使在现代社会,丧偶女性再婚常常遭遇社会压力,尤其是“烈女不侍二夫”“寡妇门前是非多”等传统观念仍然存在。然而,在唐朝,女性不仅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,还能在父母的支持下,理直气壮地展开第二段婚姻。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安乐公主的二婚。安乐的第一任丈夫是武三思的儿子武崇训,但不久后武崇训去世,随后武三思的堂兄武延秀成为了她的第二任丈夫。这个二婚的场面不仅毫不低调,唐中宗皇帝更是亲自宣布大赦天下,并为此举办了盛大的庆典。这个豪华的二婚庆典不仅彰显了公主的勇气,也突显了唐朝社会对女性自主选择婚姻的支持与尊重。
即便在普通百姓之中,也不乏丧偶再婚的例子。传说有一男子名叫皓潜,他在一次搭船出行时听见船头有女子哭泣,原来该女子的丈夫去世,孤身无依。皓潜看见她与堂哥产生了感情,于是直接做主,将女子许配给了堂哥,甚至她的丧期尚未结束。可见,在唐朝,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普通百姓,丧偶再嫁并非稀奇之事。这些故事折射出唐朝女性地位的提升,也展现了当时婚恋制度对女性幸福权的保障。
有时,唐朝男子在临终时会主动劝妻再嫁。例如,唐初宰相房玄龄在临终时曾对妻子说:“我病革,君年少,不可寡居,善事后人。”这也显示了唐朝男性对于妻子再嫁的开放态度。实际上,唐朝并没有将再婚视为不光彩的事情,而是鼓励丧偶者追求自己的幸福。
在婚前性行为方面,唐朝的接受度相对较高。才女晁采与文人文茂的爱情故事便是一例。晁母得知二人的情谊后,并没有过分指责,反而表示:“才子佳人,自应如此。”可见,婚前性行为在唐朝并不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,反而得到了长辈的理解与支持,推动了两人最终成婚。
在唐朝,离婚也被视为一种理性且成熟的解决方式。敦煌莫高窟出土的《放妻书》便是一份当时的“离婚协议书”。其中,丈夫与妻子在彼此情感破裂的情况下,达成了财产分割、赡养等协议,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这个协议不仅保障了女性的财产权,还展示了唐代社会对于离婚的宽容与理性。
唐朝社会开放的民风,得益于其对多元文化的接纳。在这个历史悠久的朝代中,来自不同民族的人在朝廷中担任高官,甚至有二十多位外国人参与了政务管理。此外,唐朝还涌现出大量的女性诗人,诸如鱼玄机、温庭筠等人,她们不仅参与了文化创作,还在社会中拥有了较高的地位。唐朝的盛世成就正是源于这种思想、文化与婚恋的自由。
从杨玉环到武则天,再到无数在历史中消逝的杰出女性,唐朝的婚恋观念无疑为后人提供了深刻的启示。这种对爱情、婚姻和性自由的包容,为今天我们所追求的婚姻自主权,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。唐朝的开放性与包容性,使得这个朝代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,成为文化与思想的自由殿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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